〖喜剧是一种逃遁,它不是逃离现实,而是逃离绝望——英国·弗赖《时代》周刊1950年11月20日〗
我曾经对英说过,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纸里是包不住火的,我们的事情迟早会被人发现,只是时间问题。但英似乎对自己的欺瞒能力很有信心。
几天前,她满怀信心的在店里递给我一张纸条,这纸条我现在还保留着,因为当时人多,所以她没办法通过语言和我说,那纸条上边写着——昨天我去我妈那拿结婚证了,但没找到。她示意我耐心等待,并告诉我她一定会离婚的。那天后的几天中,彩虹曾来过电话,彩虹对这种离婚的托辞非常不屑,甚至嘲笑我怎么可能相信这种说法。
11月21日,英告诉我还要再给她做些名片。第二天中午我正忙于她的名片时,英打来了电话,从口气中我就猜到了——东窗事发!但下午我还是去了店里见她。这天她又给了我一张纸条,上边写着——我只是玩玩,现在我玩不起了,我们分手吧。
英的动摇并没有使我感觉到意外,因为有了前一次她主动提出分手的经历,我很清楚她心里是怎样想的。我们谈过了以后,她决定继续。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就是不断的提分手,再谈,再继续,完全就象在感情的伐木游戏中拉锯一样。眼泪是少不了的,我们的耳朵里不断充斥着对方的“等待”、“一定”之类的字眼。
我并不想把这件事搞的混乱不清,我的态度很明确,但英却越来越犹豫,昨天可能感觉对不起某某人,所以不打算再离婚,随后是又坚定了信心;第二天可能又感觉对不起另外的某某人,再次决定不离婚,然后是再一次要往前走;……
我听说英的家人已经有意要使用一些暴力的方式来警告我,甚至扬言可能要我的两条腿,在有些人看来,这可能不过是些虚张声势,但我和英都清楚,现实的社会中,他家的财与势是完全可以毫不费力的达到这个目的的,而且还不会受到追究。
英曾经问过我,如果彩虹不肯放手我怎么办,我很清楚的告诉英,我可能会选择跳河自杀,但当我真的站在河边时,我肯定不甘心跳下去,至于我到底最后能不能真的跳下去,我自己不知道,别人更不知道。
我后来也问过英,如果我死了,你会怎么样,英的回答也很清楚,继续等我;我又问,如果我的腿真的没了呢,英的回答是伺候我以后的日子。
英很天真,有时幼稚的没法再幼稚了,这给她带来的好处就是可爱的没法再可爱了,所以会讨很多男人喜欢;但这也给她带来了不太好的结果,就是她肯定不懂得什么是爱,以及怎样去爱。
当我听到我可能有危险的第二天开始,我几乎天天往英的店里跑。不是因为我有胆量,是因为必须要硬着头皮去,事已至此,别无选择。我爱英,不管是因为我真的爱,还是必须爱。但我也开始考虑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了。我可不希望自己当个残疾人天天躺在床上,与其这样,还不如直接不要这条命了。
英最后作了决定,并下了决心——但不是当初那种充满信心时的决定,而是与我分手,那天,我们谈了很久,她没有再象以前一样几句话就回到原来的想法,而是始终坚持要分手。我感觉到了事情的无可挽回——
——这天是2006年11月28日,这天的晚上我回家时,在路上吐了血,几乎所有和我在一起过的女人都会评价我是个最滥的男人。但这样的人居然为了一个女人吐血了!自己感觉有点可笑!
这次是真的结束了——我看着路边大树下的那一滩红对自己这样说!晚上,我在博客上发了好几篇文章,可能是想发泄一下,我不会让不愉快都憋在自己心里的。
第二天中午,英的电话打来了,我猜可能是要说对不起之类的客套话,她可能会觉得分手对我有歉意。但没有,英给我讲了一个故事:世界上有一种绝症,人一旦得了,就无法再治好,这种绝症叫爱!
我原本想把我吐血的事隐瞒起来,我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我为了一个女人出现了这种现象。但英的电话好象是把一个已经死亡的人又拉回世间一样,我告诉了她我昨天晚上吐血了。
英与我又重新见面,情感林场的伐木之锯又开始拉了起来……
几乎所有了解我和英的这段故事的都认为我那时对英的态度并不认真,但事实上,我爱我的妹妹,这种爱可能很复杂,我确实把她当我的妹妹来爱,但事实也确实发展成了不是兄妹的那种爱,我能肯定这种爱中有男女之爱的内容,可以肯定这种爱中也有兄妹之爱的成份,所以这种混杂在一起复杂的爱,我没办法确切的给出定义,我只知道当时的我需要她,不想失去她,也不想她不快乐!而当时的妹妹也确实是真的付出了!
第三部【蒲公英】第二十三篇【东窗事发】 (此文已搬到新家)
类别:【鴆羽鶡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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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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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巫婆
@ 2008-05-30 18:23:46 评论
fighting````
作者回复:no
自由的鱼
@ 2008-05-30 14:33:28 评论
大作家啊!回访了!
作者回复:谢谢回访,我不是作家,更谈不上大作家,只是喜欢买弄些不实际的文字罢了
若尘
@ 2008-05-30 12:41:21 评论
有故事的人......
作者回复:还有很多我没有写
lisa
@ 2008-05-29 22:31:18 评论
初踩小屋,拜读了.
作者回复:感谢
瘦巫婆
@ 2008-05-29 19:17:41 评论
fighting!!!^^
作者回复:???
awei
@ 2008-05-29 19:15:27 评论
知了,看了,很好。
作者回复:?
果继敏
@ 2008-05-29 12:46:02 评论
原来是位作家朋友,拜读啊~
作者回复:我不是作家,只不过没事的时候回忆一下。
飘落的雪
@ 2008-05-29 12:19:46 评论
到你家来座客了,也不出来迎接。
霄元
@ 2008-05-29 11:07:09 评论
都市爱情小说啊!拜读了!我会一直读下去!加你了!
作者回复:不是小说,是回忆录。
雨顿
@ 2008-05-29 10:34:09 评论
哈哈,小说连载啊,顶!
作者回复:不是小说。但是连载。
婧嫣
@ 2008-05-29 10:24:46 评论
原来是位作家朋友,拜读啊~
作者回复:不是作家。随便回忆一下我的过去而已。
夕阳依然美丽
@ 2008-05-29 10:12:53 评论
是在写小说吗?不好意思,等我空闲了再仔细拜读吧。加你为友了!
作者回复:不是小说。是回忆录。
子寒
@ 2008-05-29 09:37:27 评论
o(∩_∩)o...回踩
作者回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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